欢迎来到我爱读小说网

我爱读小说网 > 科幻穿越 > 三国从单骑入荆州开始 > 第四百零一章 张辽的目标

底色 字色 字号

第四百零一章 张辽的目标(1/3)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南陵刘宠军的大营内,张辽所统御的数千并州精锐,已经如同旋风般的杀入了其主寨之中,并展开了迅猛的攻势。

        并州军的大部都是精骑,此番劫营都随身携带着火种,他们按照张辽的吩咐,以曲为最小行动单位,在各部曲长的率领下,依照事先早就准备好的作战计划,开始执行各自的任务。

        张辽这个人做事非常的有规划,他早在刘宠安营扎寨之前,就已经派遣手下的精锐斥候,大致的摸清了刘宠建造营盘时的习惯,以及他大寨内,要害之地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杀啊!不要放走了刘宠老贼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活捉刘宠老贼,相国必可敕万户侯!”

        张辽的兵将不多,但胜在并州军的机动力非常强大,而且此时天色晦暗,刘宠麾下的弩兵优势着实是发挥不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说攻城,也不说夜袭,若论及正常的对阵,西凉军和并州军还真就未必能轻易拿下刘宠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宠麾下有数千张强弩,若是指挥兵卒布阵妥当,依靠地形固守,那这数千张强弩,就是对付骑兵最有利的武器!

        磐河之战,麴义凭借八百张强弩,就能将威震鲜胡的白马义从射杀的人仰马翻,令公孙瓒惊惧而撤,而刘宠手中的强弩数量,则是麴义手中强弩的数倍,若是与马军对阵,只要安排筹谋妥当,其威力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要说张辽这区区四千名兵将,便是再来四千精骑,只有布置妥当,也定可尽歼其众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很可惜,刘宠这次所面对的人——是张辽,一个虽然年轻,但在军事上的心思和手段,都足矣在大汉朝称得上是顶尖的一流将帅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人临阵靠的是经验,但有的人,却天生对战争就有非常强的敏感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张辽就是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只需要大概知晓刘宠的行踪,以及他排兵布阵的方式,就很快能琢磨出出应怎么样将对方迅速拿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弩兵之阵,虽然是克制骑兵的主要手段,但却有很高的使用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距离以及掩体和地势是重中之重。

        若是在平原之上,或是近距离的交锋中,再或是没有其他的强力盾兵或是步卒作为支援的情况下,弩兵其实也不过都是一堆废柴,面对骑兵的脚踩马踏,也一样是没有用武之地,只能任凭其屠戮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另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,那就是清晰的视野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是弓兵,还是弩兵,想要精准的射杀敌人,一定要有清晰的视野,这是最基本的前提,毕竟这年头,不是每一个弓弩之士都可以做到‘觅声而射’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今夜的劫营,这些对于弓弩兵有优势的地方,刘宠一个都没有占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弓弩没有了用武之地,那张辽最大的威胁就消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现在需要做的,便只是狠狠的打击对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并州军的各曲在刘宠的军寨中到处游走,他们按照张辽事先的吩咐,并不着急去屠戮陈国的士卒,而是各自依照事先规划好的战略,跟着各曲军侯,在彼军的营寨中纵马狂奔,用强大的机动能力来迷惑对手,制造混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张辽作战时的精明之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张辽麾下只有四千人,而刘宠麾下则是有兵数万,就算是利用骑兵最有利的平原战,张辽也根本不可能吃下刘宠的这些兵马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在不小心之下,将己方兵将深陷在对方的包围圈中,那后果就是会被对方反客为主,一举聚歼。

        骑兵也不是无敌的,中土黄河流域的战争已是经过了数千年的

-->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推荐本书加入书签
  新书推荐:四合院:家父易中海 末日来临前:我成为天道漏洞 破案:我可以拾取记忆碎片 傅太太她是团宠 人在秦时,我与曹贼何异 诉云 穿书七零,嫁糙汉老公吃公粮 我开出租不拉客,只拉女鬼和模特张远孙娇 万诡横行,最强竟是我自己

设置

字体样式
字体大小